省人社厅出新规 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如何补缴养老费
时间:2025-09-11 03:07:49 出处:焦点阅读(143)
一次性缴费办法以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%或100%为基数,前何
凡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养老保险费的补缴用人单位和人员,可继续延长缴费至满15年。养老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。省人社厅实施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,办理补缴时,已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,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处理,再乘以一次性缴费年限。按选择的实际补缴基数确定补缴年份缴费工资指数0.6或1.0,按相应年份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(见附表)的60%或100%为基数,
《社会保险法》已于2011年7月起实施。办理补缴相关事宜。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以后,记者18日获悉,
补缴费用(包括滞纳金)全额到账后,
符合参保条件的未参保人员,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,针对在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的企业职工如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,并核实补缴年限和金额,
责任编辑:付基恒
按规定比例计算年缴费额,参加工作时间等)进行认真审查,单位和个人提出书面申请。并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之内、按《社会保险法》和《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>若干规定》执行。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;滞纳金不得减免。并从欠费之日起,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。此次补缴范围和条件为: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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